教育部等六部门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校企行”

教育部等六部门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校企行”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2021-04-06

近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工信部、人社部、农业农村部、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的通知》,提出要紧扣创业带动就业主题,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区域四类示范基地,组织实施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校企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带动就业等专项行动,力争2021年将示范基地新增就业机会能力提升到110万个以上,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

《通知》要求,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支持高校、企业示范基地以“四个做实”深化实施专项行动,力争创造30万个就业机会。一是做实结对共建,高校、企业示范基地要通过共建双创学院、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推动活动常态化。二是做实项目孵化,企业示范基地要对“揭榜”团队全程跟踪,精准提供创业导师、创业场地、研发设备等支持,投资、参股、并购有价值的项目,高校示范基地要定期向结对共建的企业示范基地推荐技术过硬、市场潜力大、合作伙伴急需的创业项目。三是做实活动组织,结对伙伴共同组织和支持优秀创业项目参加“中央企业熠星创新创意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共同开展创新型企业、创业培训讲师进校园等活动,共同办好创业投资基金对接会等活动。四是做实岗位供给,企业示范基地要组织引导下属单位及创新创业生态企业充分释放岗位需求,以员工招聘、招募创业合伙人、提供实习见习岗位、招聘科研助理等形式,为结对共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高校示范基地要引导更多学生参与到“校企行”专项行动中,及时将信息推送给需要创业就业的学生。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教育部等六部门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校企行”

2021-04-06 14:12:33 来源: 0 条评论

近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工信部、人社部、农业农村部、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的通知》,提出要紧扣创业带动就业主题,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区域四类示范基地,组织实施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校企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带动就业等专项行动,力争2021年将示范基地新增就业机会能力提升到110万个以上,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

《通知》要求,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支持高校、企业示范基地以“四个做实”深化实施专项行动,力争创造30万个就业机会。一是做实结对共建,高校、企业示范基地要通过共建双创学院、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推动活动常态化。二是做实项目孵化,企业示范基地要对“揭榜”团队全程跟踪,精准提供创业导师、创业场地、研发设备等支持,投资、参股、并购有价值的项目,高校示范基地要定期向结对共建的企业示范基地推荐技术过硬、市场潜力大、合作伙伴急需的创业项目。三是做实活动组织,结对伙伴共同组织和支持优秀创业项目参加“中央企业熠星创新创意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共同开展创新型企业、创业培训讲师进校园等活动,共同办好创业投资基金对接会等活动。四是做实岗位供给,企业示范基地要组织引导下属单位及创新创业生态企业充分释放岗位需求,以员工招聘、招募创业合伙人、提供实习见习岗位、招聘科研助理等形式,为结对共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高校示范基地要引导更多学生参与到“校企行”专项行动中,及时将信息推送给需要创业就业的学生。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何杜娟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