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印发意见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要求持续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突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这个事关全局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加快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意见指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主要目标是2021—2025年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全国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进一步降低;学生寄宿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加强,良好的育人氛围更加浓厚。
意见要求围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根据人口流动变化趋势提前研判学位供需变化,坚持城乡并重,科学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坚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与优化提升办学能力相结合,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更加注重学校办学质量提升;省级统筹相关资金和项目,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力度。
意见提出,要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稳步提升学校办学能力。此外,在做好义务教育能力提升工作的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依法加强义务教育教师收入保障,加大在职培训、学历教育力度,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素质,职称评定等要向中西部农村教师倾斜。
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和东部部分困难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中央基本建设投资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