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
3月18日,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
“我们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都是围绕着素质教育的导向,围绕着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不良倾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东斌在发布会上说,“具体来讲,几个指标体系当中还提出了几个具体要求,比如在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当中,我们提出了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得举办重点学校,不公布、不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这些考查要点,在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当中,明确提出了要严控考试的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这些都是硬性要求。考试主要是考察学生的学业状况,以此来反馈和改进教学,不能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