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确保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稳定
日前,教育部公布了2021年七大项40条工作要点。在发挥教育人力资本优势更好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提出4条工作要点,其中要求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千方百计确保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稳定。
其工作措施是实施“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实施岗位拓展、政策引领等七方面政策措施。成立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促进校地、校企就业创业供需对接。加强就业指导服务,优化升级“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建设“24365智慧就业平台”,建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信息平台”,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专项活动”。拓宽基层就业渠道,做好基层项目组织招录工作,落实好学费补偿代偿、升学优惠等政策,引导毕业生围绕城乡基层社区各类服务需求就业创业。打出提前量,统筹协调好政策性岗位招录、升学考试等工作安排。实施贫困生、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将就业工作列入各地各高校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党中央重大教育决策部署督察、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学科专业评估、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