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15岁少年小强在殴打邻家6岁小孩小军后,自称因怕父母责骂,“一不做,二不休”,将其溺毙粪坑。昨日,被控故意杀人罪的小强站上了被告席。由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法院未公开开庭审理。
少年小强:我对不起他们
下午2时20分,小强在法警押送下,出现在郫县法院刑庭门口。他穿着深蓝色运动外套,没套囚服也没戴手铐,上楼梯时脚步轻快。“他径直坐上了被告席,自始至终都没看过父母。”此案公诉人——郫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胡蝶在庭审结束后告诉记者,1个半小时庭审中,小强与父母极少有眼神交流,只在父母以他有精神疾病为其辩护时,毫不客气地回敬了一句:“我很正常”,“然后,一直很平静的他,眼泪开始止不住地流”。
小强对其溺死邻家小孩的行为供认不讳,在简单交代完作案经过后,向法庭递交了手写的《最后陈述意见》:“我不是一个坏学生,我知道错了,我只是一时失足……”据审理此案的法官称,整个庭审过程,小强曾几度落泪,感到了深深悔意,“我对不起他们”。
案件启示:对生命和法律应敬畏
由于小强是未成年人,昨日庭审控辩双方在对小强的具体量刑上产生了异议。小强的辩护律师雷琪强调,小强既是一个加害人,同时又是“受害人”,他冲动杀人的悲剧源自家庭教育方式的“简单粗暴”,恳请合议庭在量刑时从宽处罚。
公诉人胡蝶在接受采访时却表示,生命权不容漠视,虽然“被告是未成年人且主动自首,但这绝不能成为被告冷漠杀人的保护伞”。她说,家长往往只重视学习成绩而忽视对人性的教育,这是酿成这起悲剧的根源。一些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杀人在他们心目中,就像捏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
胡蝶强调,培养青少年对生命及法律的敬畏将是这起案件给世人的最大启示。
案件回放:溺死6岁邻家小孩
去年11月18日,因考试成绩不理想,小强被父亲训了一顿。在自家竹林旁,他碰上了6岁的邻家小孩小军在掏鸟窝。随后,一个东西砸中了小强肩头,“我觉得肯定是他(小军)丢东西打我,心头一下就毛了。”小强本来就烦躁,看到小军手舞足蹈,当即就头脑发热,冲上前将小军按倒在地,用左手卡住小军脖子,右手捡起拳头大的石头,朝小军前额砸去。
后来,小强将小军抱起走到了村里的粪坑边,让他沿粪坑边沿慢慢滑下去。刚开始,粪坑中不时还有气泡冒出,过了一阵,气泡全无。小强这才脱下沾满血迹的外套,向警方自首。郫法记者钟蓉郑钰飞摄影报道 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