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多部委联合打击网络色情已经几年了,网上色情传播虽有所收敛,但是依然大行其道,“很黄很暴力”蔓延不绝。在这个鼠年春节,通过“艳照门”,一群演艺界明星本来就见不得阳光的隐私失去了最后的遮羞布,赤裸裸地暴露在世人眼前,对传统社会伦理道德的底线,再次构成令人瞠目结舌的挑衅。
此时,重提网络整顿,重击网络色情,似乎正合时宜。据《重庆晚报》2月17日报道,在此次由公安部部署的打击网络色情活动中,所有的网上偷拍、露点、走光、成人文学一类包含准色情内容的栏目将被通通清除关闭,同时,将对搜索引擎服务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要求其限期封堵色情内容。
当前网络色情传播的一个新特点是,一些门户网站为吸引眼球,纷纷采用在网页中嵌入各种暴露图片的做法。此举也被众多博客与播客主所广泛采用。所以,打击网络色情,需要堵住的传播之门太多太多。此前,网络界一些专家提出的推行博客实名制的呼声,在遭到舆论的压力后,早已黯然消失。因此今天,即使我们按照相关要求,对各网站的论坛版主、吧主和聊天室主持人实行了实名制,但对更多的如同汪洋大海般尚未实行实名制的网络空间,我们却仍然找不到有效的治理手段。
要重拳打击网络色情,还有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为什么有些门户网站一边立着贞洁牌坊,一边在其新闻网页的边栏里,却经常链接着各种艳照、偷拍的专题与专栏?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一些网站很容易找到法律明文禁止之外的“模糊空间”。你不是要禁止色情图片吗?那我就开发偷拍、走光等关键词作为链接“卖点”———下一步,在封杀了偷拍、走光内容后,谁能保证一些网站不会开发出新的“卖点”?
清除现有的网络色情内容并不难,难的是如何保证色情内容不再转世投胎、死灰复燃。有关部门历次整顿网络色情的行动,对那种无法纳入刑事案件范畴的网络色情传播者———譬如上传了几张色情照片的博客主,一直都找不出更好的惩处办法。关键是管理部门难以下定决心,投入巨大的成本,去从无边无际的网络空间中,找出那些戴着面具的应受处罚之人。在先前的历次网络整顿中,我们没有看到这种决心,这一次我们能看到吗?
缺乏一部完善的、有一定预见性的法律,注定了网络管理部门只能在不断爆发的突发事件中东奔西走。这种疲于奔命式的整顿治理,对众多躲在暗处、戴着网络面具的色情贩子,缺少法律威慑力。今天,仅仅依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早已不能解决现实中越积越多的问题。整顿风暴刮来之际,网络色情可能会暂时收敛几天;但在风暴过后,谁能保证那扇吱嘎作响的艳照之门,不会再次洞开?
评论员郝军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