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记者昨从市公安消防局获悉,由该局和市教委联合修订的新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近日出台。除明确规定各级学校必须设置消防课外,教学实验用的有机溶液、腐蚀性液体被禁止倒入下水道。另外,广受住校生欢迎的“热得快”,也因极易引发火灾,被明令禁用。
市消防局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我市学校教育发展迅速,各种新问题频现,2004年起实施的我市首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因条文缺乏细化、操作性弱,远不能适应需要。
新规要求,各级学校应将消防课纳入教学计划,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教育内容和课时。幼儿园每名孩子在园期间,消防教育也不得少于1个课时。
新规要求学校应建立有机溶液回收处理制度,实验用的有机溶液、腐蚀性和放射性液体应由学校统一回收处理。校方举办大型舞会、晚会、招生就业咨询会等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应向学校安全主管部门如保卫科或办公室申报。具有火灾危险的,应依法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记者 朱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