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儒近况:已接受11次手术,为了给刘儒治病,其父已将房子变卖
□再说王昌宏:打架不要命,有时候他伤了人,受害者都不太敢追究
【新闻闪回】
2007年10月12日,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大龙沟村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恶性案件,23岁的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女大学生刘儒,被男友王昌宏拉到偏僻山沟,王昌宏将一瓶汽油从头而下,浇在了刘儒的身上,随后用打火机将刘儒点燃,反锁车门逃走。
刘儒随后自救,从车上逃生,被送到医院后,她全身大面积深度烧伤,双手被截肢,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一直住在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内。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2006年10月,王昌宏的前女友曾坠楼身亡。
王昌宏泼油烧女友以及一系列罪恶经过本报连续报道后,引起了辽宁省公安厅和大连市警方的高度重视。特别是王昌宏在焚烧女友刘儒之前犯下的一些伤害无辜的罪行,再次得到重视,大连市警方组成了专案组,对王昌宏涉及的全部案件进行深入侦查,重新传唤了数名涉案人员,对王昌宏前女友坠楼一事做了重新复查。
大连市警方正式向记者介绍,大连市检察机关已经以涉嫌故意杀人,将王昌宏批准逮捕,另一同案袁豪伟仍在取保候审中。
刘儒近况
可能还要面临十几次的手术
上周四,刘儒的父亲告诉记者,刘儒目前已经接受了大大小小11次手术,恢复得还可以,为了给刘儒治病,刘儒的父亲已经将家里的房子变卖,尽管伤势恢复良好,但是刘儒的父亲告诉记者,“她的情绪最近很不好……”
不仅如此,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刘儒还可能要面临十几次的手术,这也需要更多的费用,刘儒和她的家人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刘儒的父亲还告诉记者,在刘儒被焚的当天,她的手机和项链也被王昌宏抢走,价值超过5000元。
探访“前女友父母”
杨某的母亲常年有病,父亲是个菜农
据可靠人士介绍,大连相关部门已经对王昌宏前女友坠楼案做出了认定,在2006年10月1日凌晨,其同居女友杨某坠楼时,王昌宏并不在场,但确有其他人在场,杨某坠楼自杀的原因不明。
王昌宏同居女友杨某为何坠楼?为了打开这个谜团,记者在大连市辗转多日,终于打听出杨某原来的住址。杨某家住大连普兰店市的一个村子里,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农民,杨某的母亲常年有病,父亲是个大棚菜农,老实勤劳,家里的生活条件不错。
上周四,记者来到杨某家里时,杨某的父母正在吃中午饭,他们痛苦地讲述了发生在自己家中的那些不幸的事情。
杨某在不到18岁的时候,和同村的一个男青年恋爱之后,稀里糊涂地怀上了孩子,但是父母却浑然不知,等到父母知道后,杨某肚子里的孩子已经不能堕胎,这是杨家面临的一个永远的痛,杨某在不到18岁的时候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孩。
杨某的父亲对记者非常不满,他拿着报纸对记者说,“你们说这个孩子没有爸爸,他爸爸前两天还来了呢……”在记者进一步解释了法律上“父亲”的概念之后,杨某的母亲眼含热泪地告诉记者,自己的女儿真的吃了很多苦,她欲言又止。
村里人对记者说,可能是在孩子2岁的时候,这个年轻的母亲就不得不离开生活了20多年的村子,独自一人到大连打工。
当记者把话题转到杨某去年坠楼的话题时,杨某的父亲不再像初见记者时那样沉默,他突然间表现得异常愤怒,“王昌宏那个小子,应该被……”让他感到生气的还有自己的女儿,他总说自己的女儿不争气。
对话“前女友父亲”
“这事不一定整明白,到头来王昌宏还不得弄我吗?”
女儿坠楼的当天,老杨就赶到了旅顺。王昌宏明确地说,当时自己并不在现场,对杨某为什么会坠楼也不清楚,老杨清楚地记得,女儿坠楼的时候,还有王昌宏的两个“小弟”,也都和女儿在一个房子里,说是给王昌宏收拾屋子的,可他看不出屋里有什么特殊之处,只看到桌子上摆着的两个酒瓶还没有拿走。
10月1日晚,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王昌宏就主张将遗体火化,公安人员要进行尸检,此时老杨心里悲愤交加,可是他觉得,对于女儿的死因,他根本没有能力弄明白,他咬牙拒绝了尸检,并且同意火化。
10月4日,24岁的杨某就在父母的痛哭声中被火化了。
记者通过一个知情人得知,当夜,陪着王昌宏喝酒的刘某是被王昌宏找去的,之后,他与王昌宏一起回家,然后又从王昌宏家离开,当时,与王昌宏居住在一起的杨某没有任何异常,还问他们到哪去了,可就在刘某离开40分钟之后,刘某接到一个让他颇为震惊的电话,杨某坠楼了。
提起女儿的死因,杨某的父亲捶胸顿足地告诉记者:“我都快气死了,就算我心里明白,我又能怎么样呢?”他说,“我就是追他(王昌宏),这事也不一定整明白,到头来王昌宏还不得弄我吗?”
“就算是死了,哪怕留下一句话啊。”让老杨至今仍伤心不已的是,女儿走了,却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只留下了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在记者采访老杨的时候,他非常认真地问了记者一个问题,“你们这么追查这件事,不怕有人‘鼓捣’(报复)你们吗?”老杨对王昌宏等人的畏惧,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
再说王昌宏
打起架来不要命,受害者都不太敢追究
王昌宏被正式批准逮捕后,几个认识王昌宏的人都对记者说了不少实话。
王昌宏经常喝酒、吸毒,打起架来不要命,所以有些时候他伤了人,受害者都不太敢追究,生怕给自己惹上更大的麻烦,一位知道王昌宏底细的年轻人说,“他没少惹事,但是也没看谁能把他咋地,所以,有些人被他伤了之后就只能忍气吞声了。”
在整个案件中,只有两个人通过警方向他讨说法,一个是他曾经的小弟,被他砸断手筋的潘某,潘某等了半年,只等来了3000元医药费,记者找到潘某的时候,这个22岁的小伙子和他的母亲还心有余悸。
潘某三个月没上班,只是在最后赔偿时,他只得到一句话,“就3000元,你要不要?”而另外一位受害人孙某被砍了六七刀,造成了轻伤害,王昌宏还是被取保候审。
【专家说法】
王昌宏不具备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记者针对刘儒被焚一事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李军,他告诉记者,首先,王昌宏犯有故意杀人罪,尽管是杀人未遂,但是,他使用的手段极其恶劣,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极为严重,对社会危害性极大,而且还属于累犯,所以,从《刑法》角度看,王昌宏不具备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对于这样的犯罪行为应该予以严惩。
他还告诉记者,从这起案件上来看,王昌宏属于刑满释放人员,在他对别人再次造成伤害的时候,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取保候审时,一定要慎重考虑,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是否会具有对社会和其他人的危害性。
公安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危害性的考察是最为重要的,这体现出公安机关对社会稳定,百姓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一种责任,因为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一旦出现了问题,就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