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昨日发出《关于毕业生集体户口托管的紧急通知》,已签订《户口托管协议书》但至今尚未到中心办理入户手续的毕业生,请在2007年12月28日前办理,逾期将不能再办。
据介绍,市内户口迁移从今年9月1日起全部实行网上迁移,市内院校毕业生办理入户时凭《常住人口登记表》,不再凭《户口迁移证》办理,已办理了《户口迁移证》未入户的毕业生时间延长至2007年12月28日。而已签订《户口托管协议书》至今尚未到中心办理入户手续的毕业生,必须在2007年12月28日前办理,逾期则不能再办。
入户时应带以下材料:
①《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一寸免冠登记近照两张
在中心新签订《户口托管协议书》的毕业生到中心办理入户应带以下材料:
①《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④一寸免冠登记近照两张
⑤入户申请书(由毕业生本人书写,无规定格式)
(记者戴宇实习生刘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