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的女研究生甘某,先后两次递交的课程论文都被认定为抄袭。为此,她也得到了对一个学生最为严厉的惩罚——开除学籍。事后,她将暨南大学告上了法庭。(信息时报10月16日)
研究生的数量在逐年增多,而对于其学历学位的含金量,社会上早就颇有微词。“研究生不研究”是人们对一些读研学生混文凭现象的尖锐嘲讽。而论文抄袭现象也早就是公开的秘密,甚至都没有秘密可言。甘某不过是众多抄袭者之一,不幸的是,她也许是我们所知道的、因为抄袭论文而受到严厉处罚的第一例。
该研究生给自己的抄袭行为找了一个比较“充分”的理由:“一时糊涂,加之课程紧张以及父亲生病等多种原因,实在无法正常完成所修读的《现代汉语语法专题》课程所要求的论文,于是便偷了懒”。她的情况很让人同情,但是同情归同情,抄袭的理由还是不成立的,因为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成为学生抄袭的理由,何况是培养高学位人才的研究生。研究生的标准也不可能因为任何理由而被变通,这该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其实,这名研究生抄袭论文,除了她自己讲到的理由以外,更“合理”的理由应该是校园里和社会上的一种风气。目前,各高校的研究生水平滑坡是普遍现象。社会科学领域,研究生因为拿不出象样的课程论文或者毕业论文而抄袭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纠其原因,有学生本身素质和学习态度的问题,有些人能够读研,凭的并不是真实成绩,读研的目的也是为了混文凭;有些学校的教学、指导环节薄弱,甚至一些导师自身的学术态度就不够严谨。而学术界滋生的抄袭风更有一种“榜样”效应。
有人认为,学生读研不容易,开除的处罚过重了。这种观点代表着我们的社会对于舞弊行为的宽容态度,以至于舞弊成为惯性思维。去年,在香港城大读书的内地博士研究生贿赂教授买考题就是典型的一例,内地学生居然把买题的做法引入了香港大学,可见其惯性思维的根深蒂固。而香港大学对于舞弊行为的态度则是零容忍。学生舞弊不成获刑半年,这也许会让我们感到惊诧。与之相比,舞弊两次被开除学籍的处罚还重吗?我看,这种处理不论于校规法规,还是诚实读书的学生来说,都是一种公正公平。暨大遭受质疑,正说明这种处理太少见了。研究生不研究那就请下课,没什么好说的呢?
读书不容易,成才更不易。若轻轻松松舒舒服服就能成才,古人干嘛还要“头悬梁锥刺股”呢?贾岛有诗云:“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两句诗需要三年咏成,当然有艺术夸张的成分,但却让我们看到了古人做学问之苦与严谨的学风。严谨治学是中国学者的优良传统,可愈演愈盛的舞弊抄袭之风渐成常态,都让我们麻木,以至于对于作弊者充满了理解和同情,这该是怎样一种悲哀?
抄袭风蔓延,损害了大学教育的公信力,也降低了社会对大学生和研究生的“评分”;而作为肩负人才培养的大学和教师,如果不能严格把关,对于作弊或睁一眼闭一眼或姑息迁就,实际上是在放弃责任,不但误人子弟,而且贻害社会;学生以虚假成绩拿到的学历不但毁损着学校的声誉,更是毁损着中国教育的声誉。因此,暨南大学此举应该说是负责任的,是对学术负责、对学历负责、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如果全国高校都能象暨大这样认真负责,实为教育之幸。
被开除学籍的女研究生或许令人惋惜,但她若能以此为教训,从此踏踏实实地做事、做人、做学问,对她的人生发展来说未必不是幸事。
作者: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