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学生犯罪后,检察院可视情况决定,不将犯罪材料放入个人档案内,以帮助未成年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昨日,记者从我市“宽严相济在检察”基层检察院座谈会获悉了北碚检察院的这一做法。
犯罪记录可不入档
据了解,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低龄化等特点。为更好地推行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轻缓刑事政策,目前北碚区检察院试行涉案未成年人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教育考察期间表现良好、决定相对不起诉或获缓刑的未成年人,将其考察教育材料及其它刑事记录不放入个人档案,并限制公开,为未成年人复学创造有利条件。
以教育和感化为主
“未成人之所以犯罪,是心智不成熟的表现。教育和感化他们,才是上策。”北碚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称。
据了解,北碚区检察院在审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小张系在校初中学生。调查发现,小张平日在校表现较好,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家庭也具有监管条件。
“如果将刑事判决书放入他个人档案,肯定会影响到他的学业。”考虑到小张是未成年人,又属初犯,且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北碚区检察院与法院沟通并达成共识,没有将小张的刑事判决书放入他的个人档案。目前,小张已经重返校园。
记者 邓雪 实习生 凌潇 彭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