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今秋开学
全市中小学将在本周末(9月1日—2日)报名,下周一正式上课。昨日,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特别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编“重点班、非重点班”或“快慢班”,不得举行以分班为目的的摸底考试。
做好开学准备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开学前,对学校校舍、设施设备等进行逐一检查,对确实不能及时排除隐患的校舍和设施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
各地要做好校舍、学生宿舍、食堂的卫生治理。同时,各学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和安全防范工作。要做好校车车况的检查和对驾驶人员资质的审核,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收费标准要公示
从2007年秋季新学年开学起,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
中小学按照“一费制”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下的“两免一补”政策执行。照此标准,我市主城区中小学只能向学生收取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及五项服务性收费。具体而言,小学杂费205元,服务性收费不得高于185元;初中杂费295元,服务性收费不得高于210元。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标准:小学低年级(1—2年级)为55元、20元,小学高年级(3—6年级)为110元、20元,初中为150元、30元。
市教委要求,学校要将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实行亮证收费,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严禁分班考试
《通知》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了重申。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编“重点班、非重点班”或“快慢班”,不得以分班为目的摸底考试;公办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各区县要采取切实措施,从新生年级开始严格控制大班额现象。
(记者 黄晔 实习生 杨智威 冉思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