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福建省高考理科状元陈默获得各方面奖励68万元,其中50万元被陈默捐给了南安一所中学。此事在社会各界引起热烈讨论。(《海峡都市报》8月6日)
陈默获得的68万元奖励中,65万元来自民间,或许,这些付出巨资的民间企业或者基金会,对于陈默的奖励有一定的自我“宣传”意图。但是,在他们这种可能的一点点“私利”之下,他们慷慨解囊,通过这种公共性的巨额奖励的方式,让人们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自然会激发更多的学生发奋攻读,以陈默为榜样,拿出更好的成绩回报父母、回报社会。这种从一个侧面支持教育事业的民间行为,确实难能可贵。
炒作高考状元的确有不少弊端,然而,当一些企业、民间机构拿出真金白银来资助、奖励高考状元,因而也是一种对教育的重视和热情支持的时候,我们没有理由指责他们的行为。当然,我们的确希望一些民间组织能够拿出更多的钱资助困难群体,但是,作为独立的民间组织,他们没有必须的“义务”来这样做,更何况,一些民间组织也确实在尽力资助困难群体。既然他们有自己的“资助裁量权”,既然这个社会是公平的,我们就没有理由指责他们对于高考状元太过“大方”,作为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得奖励的受奖励人,也完全可以“受之无愧”。
张东阳(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