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垫江县某镇16岁少女小铃常沉迷网吧夜不归宿,其母江女士远在綦江县工作,很担心,便四处找寻分手多年的小铃生父冉某,希望冉能给孩子一点父爱。小铃认为,父母总是有自己的理由,把她推来推去,心灵很受伤。
17年前,江女士与丰都县来渝打工的冉某同居,生下小铃不久,两人交恶。两人商议的结果是,小铃由生父抚养到18岁。
后来,冉某以自己经济困难为由,将小铃推给了江女士。江说自己要外出打工,很少回家,所以,小铃在外婆身边长大。如今,江女士在綦江已再婚,也无意接小铃到綦江新家。眼看小铃渐渐长大,沉迷网吧夜不归宿,江女士不由得心慌起来。连日来,江女士打听冉某下落无果。小铃对未来很茫然。
笔者以为,孩子不是皮球,怎能任凭父母推来推去?即使当年江冉双方有什么情感过节,毕竟小铃是无辜的。以各种理由互相推诿,不履行父母抚养子女义务的行为,不仅违背传统道德,也是我国有关法律所不容的。
袁尚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