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副省长宋海近日称:择校费不能取消,高考更不能取消。他认为,提出择校费要取消的人,大多是有权、有钱、有势的人,这些人要么孩子成绩太低,要么希望孩子到更好的学校读书,如果择校费取消了,那些没权、没钱、没势的人家的孩子会更吃亏。一旦取消了高考,那不是更成了有钱人的孩子才能上大学?这等于剥夺了最底层老百姓上大学的机会!(7月4日《信息时报》)
说提出取消择校费的大多是有权、有钱、有势的人,这话一点也不符合常识:有钱人哪里会在乎什么择校费,他们巴不得凭金钱可以任意择校,他们应该狂顶择校费才是!倒是那些没钱择校的人,才会非常反感凭金钱择校。我看,这样的辩护是把公众当傻瓜了。
除此之外,宋副省长的话听起来也很有道理,很有些“虽不公,但能避免最大不公”的次公平理性,但仔细审视的话会发现其中诡辩的逻辑。他预设了一个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极端语境:要么接受择校费和高考,要么什么制度都没有。确实,如果废除择校费,又没有其他替代性制度来填补,择校确实会成为有钱有权者疯狂分食的盛宴,穷人的孩子会更吃亏,高考也同样如此。但这是公众所期待的吗?这又是政府能容忍的吗?公众呼吁取消择校费,更多是表达对既有“按钱分配”规则的不满,期待政府能改进现行制度,以使资源分配更加公平;取消高考也只是一种偏激的表达,更多人只是期待既有考试制度得以改进,以消弭高考造成的实质不公和应试弊端。
就择校费问题而言,难道除了择校费,真没有其他更公平的做法可供选择了吗?没了择校费,穷人的孩子真的更吃亏吗?即使现在没有找到对策,政府也不应放弃探索,而应始终以改革的姿态面对既有的制度困境。比如,择校费的存在造成了“有钱就读好学校,没钱就读差学校”的教育市场化现实,使乱收费变得明目张胆,加重了公众的教育负担,加剧了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这些都算是“看得见的巨大不公”。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应穷尽一切努力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而不能坐看择校费招摇过市,更不能以“取消择校费会让穷人更吃亏”这种荒谬说辞回应公众质疑。
如今很流行“次优理论”:比如说择校费,虽然按钱分配不好,但起码避免了按权分配这个最大的危害;比如说高考,虽然统一应试弊端重重,但起码保障了起码的选拔公平。“次优理论”虽然很有道理,但我认为这种理论不应挂在政府官员嘴上:看到显而易见的不公和弊端,政府就要尽力利用公众赋予的公权去改革,代之以更公平的制度;即使不能立刻祛除弊端,也应始终保持改革的姿态,绝不能以“次公平”的借口拒绝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