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公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
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教委公布了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其中,在“小升初”初步方案中,要求各公办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与入学挂钩的学科类测试、考试,一律拒收学生所提供的各类竞赛成绩、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和特制的学生简历等。
幼升小:
读热门校须满足两条件
根据规定,入学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鉴于划片招生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原则上对已经划定的招生服务区域不作大的调整。
不过,户籍地适龄儿童入读学位紧张的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一是“六年一户”,即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6年中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二是“提前一年”,即必须提前一年(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完成购房交易并取得房产证及对应户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报名时除了出具前款所列手续外,还需出示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权证明。
户籍在九龙坡区但不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因户口迁入晚、未进行网络报名或其他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而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再接收的户籍地学生,由学校上报区教委,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区内小学在做好户籍地学生招生报名工作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剩余学位情况,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即优先满足在九龙坡区购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再安排符合条件的其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小升初:
拒收获奖证书竞赛成绩
鉴于划片招生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区教委原则上对已经划定的初中学校具体的招生服务区域不作大的调整。在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划片招生与统筹协调相结合”等原则的基础上,仅对新增小区、遗漏地段及涉及个别学校的招生服务区域作适当调整。
同样的,户籍地小学毕业生入读学位紧张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六年一户”和“提前一年”。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调剂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
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需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小学毕业生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同一户口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父母户籍所在地区县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小学毕业生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
父母在九龙坡有自购房,但小学毕业生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只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在九龙坡区,就以父母的房产地址为准确定对口学校;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不在九龙坡区的,按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对待。
户籍在区内但不符合“三对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九年一贯制学校毕业的流动人口子女,可直升本校初中就读,但需要重新提供房产或者务工、经商证明。
凡户籍在九龙坡区的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持户口簿和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对口学校办理入学信息采集手续。一个学生只能在一所中学办理入学信息采集手续,凡是到多所中学办理信息采集导致信息采集无效而影响录取的,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在九龙坡区务工、经商或购房的随迁子女原则上在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接收中学就读。记者 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