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多举措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华龙网1月3日5时28分讯(通讯员 陈紫涵 黄香玲)为进一步夯实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五举措落实校园安全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级政府制定印发《2016年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成立2016年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夯实责任,并采取区域集中整治与各村(社)进行分区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各学校及周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整治。
二是加强配合、强力落实。召开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题会议,各级政府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教管中心及各学校负责人参加会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排部署教育系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学校特别是有住宿生的学校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保护教育,加强食堂管理,鼓励学生在校就餐,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和氛围。
三是加大宣传、强化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班团(队)会,通过讲座、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的相关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强化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卫生常识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营造起“克服困难为了孩子”的良好氛围。
四是重点排查、严格追责。根据学校周边环境现状和人民群众、学生家长、教师学生反响强烈的校园周边热点、焦点、难点、重点等问题,对校园安全十项重点工作及周边环境十个重点领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校门见警察、警车及警灯。
五是排查整治见成效。确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检查谁负责”的整治工作原则,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排查摸底,明确整治重点。做到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在综合整治中查出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强化责任落实,限期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对工作不负责、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并交各级政府综治办进行督办;对整治后出现反弹的问题和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实行挂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交由各级政府综治办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