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差旅会议费用管理权限进一步被下放
针对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日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四部门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披露, 《意见》坚持简政放权,下放差旅会议管理权限,不简单套用行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方法。
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教学科研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和住宿费标准。对于难以取得住宿费发票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并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因教学、科研需要举办的业务性会议,如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其次数、天数、人数以及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等,由单位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因工作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由主办单位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等。记者 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