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考试选拔学生
日前,重庆市教委发文规定,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不得举行小学毕业招生统一考试,小学毕业评价由小学自行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和特长生。市教委原重点直属公办中学一律不招收初一新生。
户籍在该市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
文件要求,合理划定招生片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审慎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人口密集、学位紧张、择校冲动强烈的城区初中,可采取多校划片,如电脑派位等群众接受的方式进行招生。对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学校,要加快推进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文件明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决执行“六不准”:即不准提前招生、不准擅自跨范围招生、不准举办重点班和实验班、不准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编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不准择校乱收费,不准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针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重庆市教委的文件明确,普通高中招生加大综合素质评价的权重:一是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公民素养、道德品质达到“合格”,其他四个维度达到“A”等的学生加10分;二是在指标到校生中用5%-10%比例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的学生。
在广大学生极为关注的“联招”问题上,78所联招学校实行考后网上填报志愿办法,市级重点中学和一般“联招”学校分批录取。
重庆将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以上;坚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确保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全市普通高中各类招生计划19.8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各类招生计划12 万人。
文件规定,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管理,严禁封锁招生学校招生信息;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生源买卖;严禁送生或招生学校干涉学生填报志愿;严禁招生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许诺提前录取或进行不实宣传;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严禁在正式录取前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学生合理流动。记者 田文生